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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类伦理申请2025-12-01

发布日期:2025-06-03

*请注意:本页面伦理审查申请流程仅适用于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

一、申请对象

申报涉及动物实验的科研基金项目,均需要提交动物伦理审查材料。

二、申请流程

1. 项目申请负责人填写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审查报告后,提交至各学院、各附属医院的科研管理部门,具体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内批注部分。

2. 各学院、各附属医院的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审查报告红色文字部分填写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由各自部门统一分配受理编号并填写于《广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受理编号分配规则请参考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项目课题申报申请动物伦理审查受理编号规则(含外校合作单位)》;同时填写附件3:《广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清单》。

3. 各学院、各附属医院的科研管理部门将收集审批完毕的申请材料保存为PDF文件格式(如申请材料中含有补充的实验方法请保存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按照“受理编号命名规则将每个项目的申请材料放入总文件夹中,同时将填写完毕的《广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清单》放于总文件夹中,未按照命名规则与要求分类的申请材料不予以受理;将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学院/附属医院-XXX项目/基金伦理申请”,并同步在邮件标题注明后发送至邮箱:2024620094@gzhmu.edu.cn,审查报告将在5-7个工作日后出具并发送至发件人邮箱,请各科研管理部门注意材料收集与申请时间。 


(联系人:陈锶;联系电话:020-62961186)

 

 

附件下载
  •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项目课题申报申请动物伦理审查受理编号规则(含校外合作单位).pdf    已下载
  •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docx    已下载
  • 附件3:广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清单.xls    已下载
  • 版权所有:广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