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处、各学院:
2024年8月1日,实验动物中心管理人员发现GY2023-321项目组开展与动物实验申请书不相符的实验内容违反《实验动物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第一条规定。
经与该项目组有关人员核实,我中心根据《实验动物中心处罚条例》第一条、第十六条对该课题组做出如下处罚:
1. 对该项目实验人员梁奕尧(学号2022210627)扣除10分,取消门禁权限,重新参加培训。对组内其他人员刘玉杰(学号2022211595)、姚育楠(学号2022211557)、赖恩平(学号2022211566)、张旋(学号2022211515)、彭梦蝶(学号2023210537)、李佩佩(学号2021118030)分别扣5分;
2. 违规者及其课题负责人做书面检讨。
希望课题组能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有关制度,确保实验内容与伦理申请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
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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