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为规范进出动物实验区域人员行为,完善对进出动物实验区域人员的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实验动物中心工作有序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进入动物实验区域必须取得实验动物中心的许可,开通门禁权限,凭门禁卡进出动物实验区域。
第二条 开通门禁权限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职员或学生;实习生、合作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应经我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持有由信息中心发放的IC卡;
(二)身体健康,不患影响实验动物及其他人员健康的疾病;
(三)动物实验申请经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回执);
(四)参加实验动物中心举办的动物实验培训并考核通过(回执);
(五)熟悉并自觉遵守实验动物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条 门禁卡的申请开通:
申请人填写《动物实验室门禁权限申请表》,填写的项目包括:申请人姓名、所属部门/PI、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权限范围、申请人情况说明、申请人声明、实验说明等,并经申请部门负责人/PI签署意见,最后附上培训和动物实验申请回执交门禁管理员审核。
第四条 门禁卡持卡人本人使用,严禁转借或携带他人进入。
第五条 原则上门禁卡限一人一区,只能进入指定的区域,并严格按规定的流程方向行走,禁止在不同动物实验区域同时开展实验。
第六条 本中心动物实验室开放时间为8:00~20:00;如需在非上述时间开展动物实验者需提前向本中心提出申请,经平台管理老师确认后开展实验。
第七条 门禁卡遗失者请立刻报告实验动物中心,取消原门禁卡权限,并向网络中心申请重新办理校园卡;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遗失者承担。
第八条 违反实验室规定者,视情节程度分别“提出警告”、“公告违规行为”以及“取消进入权限”等处罚。
第九条 冒用他人门禁卡或支持他人冒用门禁卡或随意携带他人进入者,取消门禁权限,半年内禁止在实验动物中心开展动物实验。
第十条 如果科研实验间断,实验人员2个月以上无需进入本中心,请在中心前台登记,说明情况;没有事先说明,超过2月未曾使用门禁卡进入相应实验室的人员,门禁卡自动失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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